南京要账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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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一、民间借款追讨须知

  第一种: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。

  如果对方并不抵赖,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,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,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,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,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。该类延款协议必须事先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。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,那么一旦到期,债权人可以依据协议的条款直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。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免去大量烦琐的诉讼程序,节约时间和金钱。

  第二种: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诉讼保全。

  所谓诉讼保全,就是在提起诉讼的同时或事前申请法院查封、冻结对方的财产,以保证权利人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拿回钱款或财物。但是这一方法的缺点在于,申请保全的所需的材料比较烦琐,要求有债务关系的明确有效的证明,还要尽量提供对方财产的相关材料,申请人还必须事先提供保全担保

  二、民间借款追讨注意事项

  1、客户因不方便上门鉴约时,通过传真签订合同,客户必须要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公司的帐户(开户行和帐号请电话询问),客户如把业务委托调查款汇入其它人员名下,本所视为无效付款,如本所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把业务款汇入其个人帐户的情况,请客户来电咨询。

  2、客户约定本所业务人员上门签订合同时,客户应把业务委托款存入以上公司的帐户,凭银行入帐单据,收取收款票据,如客户不方便把业务款汇入本所的帐户时,客户必须请客户来电咨询进行确认后,方能见盖财务章票据付款,防止假冒欺骗情况发生。

  3、严禁本所业务人员与客户私下办理委托事务,否则出现侵害客户权利事件或发生其它问题,南京要账公司概不负责本所出具的《委托调查合同》或《委托合同》须加盖“合同专用章”方具有效力,请客户认真鉴别防止假冒 。

  4、在委托事务办理的整个过程中,客户如有疑问请请客户来电咨询,客户付款手续办理结束后,请发电子邮件进行确认,本所回复认定函,并即时督办业务进展情况。

  5、相关资料到本所办公地点当面提交,也可传真或发至本所电子信箱。

  a) 委托方须提供自身与被调查对象的关系的相关证件。

  b) 本所拒绝非法委托事项。拒绝一切非法调查咨询!

  c) 委托方编造谎言、弄虚作假,搞虚假委托,发生后果均由委托方承担责任。

  三、借款追讨注意事项

  为了避免纠纷,防范风险,在借贷时应做到以下几项:

  借贷关系合法。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,出借人应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及借贷关系是否合法。

  签订书面协议。书面协议为了保护自身权益,出借人一定要与借款人达成书面协议,并妥善加以保存。书面协议应写明: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(以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);借款用途;借款金额(大小写一致);币种(人民币还是外币);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(标明年月日);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。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,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。

  注意诉讼时效。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,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,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。这样,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,出借人继续拥有胜诉权